2015年统计的40起校园暴力事件中,最终施害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占比仅27.5%。这可能会让未得到应有惩戒的施暴学生更加有恃无恐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向校园暴力“亮剑”。从中央部署到地方落实,目前执行情况如何?校园如何更安全、阳光?“新华视点”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各地出招防控校园欺凌
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记者在多地调查了解到,各地都进行了多项探索。
——拓展信息渠道,全面了解情况。江西省要求学校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情况。
——加强全天候防控管理。福建省厦门市通过健全警校联动机制,上下学高峰期在校门附近巡逻、不定期检查学生常逗留的场所或据点,并要求落实请销假制度,随时掌握学生去向,如点名缺席,立刻和家长联络。
——落实相关责任制。据山东高青县第三中学副校长张宝岭介绍,学校按照“全员育人”和“一岗双责”原则,细化明确每位教职工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中的责任,把首问负责和连带追究纳入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置管理。
——构建预防机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亲职教育课堂”形式,对家长进行家庭监护责任及教育方法指导,建立校园暴力预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