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丹平
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用户收取“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强行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公共交通企业在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殡葬行业企业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则不予提供殡葬服务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务……针对这些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今年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着重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据新华社4月11日报道)
种种“滥收费”由来已久,饱受公众诟病。供水、供电、供气、公交、殡葬,涉及千家万户,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对多数人而言,这些服务离不开、舍不掉,再加上面对的是别无分店的独家经营,就算明知是强制性、捆绑式收费,也只好无奈接受。这种“无奈”,助长了有关方面理直气壮收费的气焰,也进一步“鼓励”了他们不断创设出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强制收费名目。
这些收费,单独看每一项,似乎都不算多,然而积累下来,却是一笔相当大的开支。这正是“滥收费”的一大特点。以公交IC卡押金为例。住建部IC卡应用服务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使用中的城市公交IC卡有4.2亿多张,以每张卡收取10元押金计算,总金额就高达42亿多元。而实际上,许多城市收取的押金远不止10元,多的甚至达到50元。多年积累下来,数额相当惊人,如果再加上相应的利息收入,称之为天文数字似乎并不为过。而且很多时候,这笔押金并不是说退就退。一些地方公交公司还常以磨损费等名义扣除押金而不予退还,或者只退还一小部分。其中可操作空间又有多大,似乎也不难想象。在工商总局列举的“滥收费”中,公交IC卡押金只是冰山一角,其他十几项名目共收取了多少费用,恐怕只能用触目惊心来形容。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费用收了多少、用到何处往往都是一笔“糊涂账”,无异于一个个公共管理上的巨大漏洞,更是一个个肆意吞噬公共利益的黑洞,侵害了个人利益、损伤了社会公平正义。
“滥收费”的泛滥,重要根源在于垄断行业的强制交易,在于附着其上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更在于科学、合理、有力的监管制度的缺失。应有的管理形同虚设,应有的监督付之阙如,结果就只能是每一个环节都产生寻租,每一道门槛都附带收益,最终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监管制度缺失的一个有力证明是,多年来,各地不乏对“滥收费”的质疑、追问甚至诉讼,但最终多数都不了了之、没有下文。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工商总局提出,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对具有普遍性的行业问题有所触动,对行业进行规范。这番话直指“滥收费”背后的“利益”,也可看出有关部门在监管上已超越“就事论事”的方式,力图解决根本性、深层次问题。期待以此次整治为契机,建立起刚性的监管机制,堵住“滥收费”背后的漏洞、黑洞,让公共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