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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治理需要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2022-12-29 10:58:48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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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璐茜

协商治理是聚焦基层一线问题,推动社会治理真正延伸到基层治理的做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治理这一来源于基层治理的实践经验正在不断完善和逐步提升并日益走向成熟,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协商治理在基层治理中的进一步延伸。在今后的工作部署和思路上应着力向基层聚焦,把工作的重心向广大基层倾斜;在工作安排上加大基层的比重,把协商治理工作的触角深入到社区、乡村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总结推广经验,以协商治理持续推进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抓住基层协商治理有效衔接这个关键。协商的核心,是要广泛征求意见后共同协商制定政策,而不是单方面拍板决定,优先通过对话以及沟通商量,转变原来的不成熟的想法,最终形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识和决定。但在现实中一些地方的协商治理实践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到协商治理的权威性、可持续性和有效性。具体而言:一方面,由于一部分民众参与协商意愿较弱,会出现协商主体间地位和能力的不对等,可能会削弱协商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另一方面,由于受协商活动的条件限制性、过程繁杂性和结果不确定性,大部分民众的协商参与愿望和积极性存在弱化的趋势,会出现协商治理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因此,定期梳理挖掘基层协商中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紧紧抓住基层协商治理有效衔接这个关键,把一些有异议的共性问题,跟踪并落实转化成社情民意信息,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布结果,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畅通,才能彻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把正确的工作方法落在化解矛盾中。越是在基层,民生改善的难题、社会治理的难事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体现的联系就越密切,越需要各方面共同商量来面对。对于广大基层干部来说,经常处于时间紧、事务多、活繁重的境况。在一些基层单位、部门,对协商治理工作的地位、意义、作用认识不足,与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较少沟通,可能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现实难题而难以处理。基于此,有必要注意三点:一是要看到基层工作复杂性,广泛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不能图方便省事,要按照协商于民、为民的要求,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二是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广泛开拓沟通渠道,充分听取群众真实意见和呼声,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方面、各层级同群众进行全方位的协商。三是要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党和群众之间的议事协商联系渠道和路径,保证人民拥有依法管理好自己事务的权利,相关组织机构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通过协商降低事后发生不利情况的可能性。基层协商治理是新时代不断探索中的基层工作方法之一。这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需要随着协商治理制度的不断成熟而逐步实现。

正确对待实施中的现实问题。协商治理是生活在同一区域或社区里的广大群众,就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生态环境等问题,相关的责任主体在一起磋商解决的方法。但在现实中往往会出现下面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行决策时,却很少有诸如从事体力劳动的进城务工人员、农民、非公有经济从业人员、教师等阶层的人员出席,他们缺乏为自己发声的渠道,相关管理人员也无法真正落实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无法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二是缺乏聚焦明确协商议题,协商的随意性大、整体不够规范,不仅太过笼统,同时缺少必要的约束措施。三是协商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等等。协商的“主角”缺失,在现实中推进协商治理就会偏离,肯定出现问题。近年来,我国城乡社区场域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协商治理创新形式,如“村民议事会”“民情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社区议事厅”“流动人口议事会”“居民提案”“商圈共治理事会”“微治理”等为代表的公众有序参与创新,以及如多边对话、决策咨询、群众讨论、媒体评论、网络听政等“活化赋权”等为代表的协商治理合法化创新,这些基层协商治理创新实践为实现基层自治和善治提供了典型样本和经验启迪。因此,需要科学认识,正确对待这些现实问题。

走群众路线是协商治理创新发展的基本趋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群众。进入新时代,尤其需要恪守“为民”我党这一根本宗旨。一方面,基层协商治理直接涉及群众根本权益,是政策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群众基础、体现群众意愿、展示群众选择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协商,以便集中各方合理意见建议,进而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和社会。当然,由于各方面的主客观原因,广大干部协商治理在基层工作中的践行与运作可能还有待提高,这些不成熟与问题是协商治理本身的问题或应有的状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对此,我们应当有清醒的科学认识。因此,需要把协商治理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协商治理的能力,超越协商治理中“协商有余而民主不足”“参与有余而协商不够”的困境,是我国协商治理创新发展的基本趋向。

不断增强基层协商治理的影响力。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和同心圆,是基层协商治理的关键。首先,创新基层协商治理应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其重要路径就是要倡导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把基层群众的创新能力、创造能力充分地激发出来,让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充分地涌流。其次,通过把大数据技术嵌入基层协商治理中,以更加方便快捷的方式实现协商治理创新,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深入浅出、融会贯通地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使这一新的治理范式成为基层协商治理的手段和方式,保障基层协商治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最后,注重探索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协商场景的建设,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通过吸纳基层群众有效参与实际的基层协商治理活动,确保参与主体的代表性,把那些具有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的代表推选出来,确保协商范围和参与人群的精确性,更好塑造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协商治理浓郁氛围,围绕“遇事多商量”“矛盾好商量”“干部会商量”,充分保障群众对基层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让基层协商治理成为“群众说事、干部解题”的互动平台,让人民群众成为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推进协商治理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增强基层协商治理的影响力。

责任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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