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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与行】利用“互联网+”提升消费体验

2020-11-06 10:33:2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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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产业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活力,在数字经济、技术创新、网络惠民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互联网+”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加速应用,提供了新的消费渠道、催生了新的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线教育、在线医疗、云办公、网络购物等新兴需求快速扩张,为广大企业转型升级带来了新机遇。我省企业应紧紧抓住“互联网+”机遇,结合自身实际和市场需求,创新商业模式、加速数字技术应用,提升顾客体验,更好地促进消费。

用“互联网+”开放平台助力小微实体商家多渠道销售

资源基础薄弱、投资约束强、商圈集中的小微实体商家,更适合以轻量级的投资来实现多渠道融合销售。可积极利用在线团购、短视频、两微一端等“互联网+”开放平台,通过促销等形式吸引更多线上顾客光顾线下店铺。在具体实践中,可配合会员积分制度建立用户微信群,通过记录分析群组内会员消费行为,提供更加精准的个性化服务,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短期获流和长期获利的双赢,以满足“社区需求”为主的小微商家都可以使用这种模式。这种通过社群营销的商业模式,投资小、易操作,可以让小微实体商家更好地触达顾客生活场景,与顾客实现更多互动,将商业活动生活化、娱乐化,增强“烟火气”并提升顾客体验。

提升产业链整合水平,推动连锁商业多渠道融合

面对激烈竞争,连锁商家应区别不同商品品类,融合多种销售渠道,进行差异化布局,实现与电商的错位竞争。首先要拆分商品品类,将无法突出差异的品类优先低价销售,能够突出差异的品类布局到“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销售,提高毛利率,使消费者的基本需求和改善型需求都得到满足。连锁商家可以利用线下网点规模优势、就近配送和售后服务优势,建立和完善线上购物平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扩大多渠道整体经营规模,获取更多市场话语权和议价能力,实现规模增长基础上的降本增效。在消费升级方面,应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来洞察消费者购买行为和偏好,根据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引导供应商设计生产定制产品、专营产品、商店自有品牌产品,降低与其他公司的同质化程度,利用差异化、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提高影响力。还可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和新手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自动追踪、记录和分析顾客的消费数据,构建更有效的新消费场景,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个性化的推送、导购服务,促进消费和体验升级。

优化“互联网+”场景服务,构建全业态体验中心

购物中心或商业街的运营管理者,应通过全业态协同、客流分享规划、线上导流与线下购物场景设计等,为各业态搭建协同分享客流的“互联网+”融合平台。运营方可以与网格化管理的数据公司合作,优化购物区内的网络覆盖,整合利用百度、腾讯、阿里等互联网公司提供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服务,打通客流信息、地图服务和移动端会员系统。在线下门店场景,可融合移动端和门店展示实现线上线下多维度的信息呈现。门店在顾客可选择定制的前提下,通过打通的地图服务、社会化媒体、购物网站会员系统,获取大数据资源,实时分析和调整顾客服务。将购物时点、场景和顾客需求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全业态的协同服务提升顾客体验,促进多业态客流分享和销售。(刘 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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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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