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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19-11-27 10:20:0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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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振国 马宇驰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提供有力支撑。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的一点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是其中之一。全会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切实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一步健全立法、执法、司法体系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在完善立法的过程中,必然会触及既得利益,这就需要变革和创新,需要彰显法律的前瞻性、指引性和适应性功能。同时,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以及各方面制度体系的基本成熟,对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会更高,必须通过各方面的立法尤其是重点领域的立法,对社会现实和改革进程进行主动谋划、前瞻规划和全面推进。

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看,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要紧扣事业发展急需和人民群众关切,统筹制定落实地方立法规划,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土地管控、矿山治理、城市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驱动、冬季清洁取暖、生态环保建设等方面相关立法立规,增强地方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以更高水平、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府是执法主体,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对于河北而言,推进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行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行政体制,以加强和完善政府职能为着力点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为着力点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以优化事权和财权划分为着力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过积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焕发出蓬勃生机。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在我国行得通、很管用,具有显著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要求我们更好发挥司法制度的作用,以公正的司法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安定。要根据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严格司法,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为实现这一目标,要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促进司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有效沟通;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司法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么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的一点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

法治最终要靠人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通过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决定城市竞争力、区域竞争力乃至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他要求“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保障经济持续健康运行的现实需要,也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要着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推动经济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健康发展。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着力打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凸显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能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史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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