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2017-07-07 10:10:12 来源:北京市纪委

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作为检验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标准,坚定不移推进正风反腐。

要更加坚定地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确保监督执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始终保持“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的强大震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要坚持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深入开展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个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的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正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小官贪腐”等“微腐败”问题;着力解决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抓落实、不接地气等突出问题。

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明确职责定位,厘清权责关系,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切实把监督的“探头”架设起来,拉长耳朵,瞪大眼睛,把“顺风耳”“千里眼”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高举问责利器,高悬巡视巡察利剑,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在各级各部门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责任编辑: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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