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全面从严治党要打造“三个笼子”

2017-05-08 17:46:12 来源:学习时报

全面从严治党最重要的是治理党内的腐败。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主要的腐败都发生在党内,而且主要是党员领导干部。因此,要解决和治理好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必须要从党内解决权力的治理问题。

第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重点要打造好“三个笼子”:一是民主的笼子。没有民主关不住权力。民主意味着每一个党员都要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没有民主的笼子,就不可能关住权力,民主也不可能延伸到基层,也就不可能有基层民主。二是法律的笼子。一定要用法治来关住权力。三是监督的笼子,没有监督同样关不住权力。

第二,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动反腐和作风建设。以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以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无论是反腐或是作风建设,如果没有法治思维就会出问题。法治一定要实现它的全覆盖、无死角,包括党内法规,同样按照法治的方式推动,要一直贯到基层,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第三,反腐败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十八大以来,我们一直对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第一年,我们取得了反腐败的新进展;第二年,我们取得了反腐败的明显成就;第三年,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第四年,反腐败斗争压倒性的态势已经形成。对此,有人认为,现在就可以从打击腐败转向预防腐败。我认为,仅仅四年时间,就可以把腐败问题有效解决,这就低估了腐败的能量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即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的态势已经形成,对于打击腐败高压态势绝不能减压,而是要让高压反腐成为常态。

第四,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察委员会是我们反腐败实践总结的重要经验,也是机制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目前已经开始在浙江、北京、山西试点,国家层面也要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这样就形成了“一院一委两高”的结构体系,即国务院、国家监察委、最高检、最高法。这是对国家最高权力监督的重大改革。

责任编辑:杨扬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