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知与行

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2017-02-17 09:11:14 来源:河北新闻网

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站在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鲜明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制度支撑。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严的要求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前提是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心存敬畏,自觉遵守

党的纪律作为党的政治意志的直接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推动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纪律当成自己的生命线,以纪律立党、纪律兴党、纪律强党。从革命年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进京赶考”前作出的“六条规定”;从“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的经验总结,到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的实践探索,铁的纪律使中国共产党克服各种艰难险阻、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胜利,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二位,国际地位显著提升,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梦想。历史反复证明,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新世纪新阶段,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作保障。但反观现实,也有一些党员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违反党的纪律,甚至走向腐败堕落,不仅毁掉了自身前程,而且损害了党的形象,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

新形势下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必须强化纪律观念,使纪律意识深植于心、外践于行。作为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跨红线,不越雷池;要加强学习,知晓纪律,认同纪律,使规章制度入脑入心,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要自觉遵守,变“刚性约束”为“主动追求”,无论是有人监督还是无人监督,都始终如一、言行一致地把纪律作为言行指南;要切实维护,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坚持党性原则不走样、执行政策法规不走样、履行制度程序不变通,坚决捍卫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基础是织密织细纪律之网,创新制度,完善体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和部署,相继出台或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50多部,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两部党内“立法法”的公布,迈出了用制度约束权力的新的一步,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和遵循。

实践发展无止境,制度创新不停步。我们也应看到,目前在一些领域或地方还存在制度缺位、制度虚设、制度失效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扎细扎密扎牢权力监督的篱笆墙。

要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既对历史上形成的好的纪律规范继续执行和完善,又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纪律规范抓紧修订或废止;既体现党章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又着眼实践发展、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实化硬化,明确责任、严明奖惩,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坚持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统一,既宏观思考、顶层设计,树立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提升整体效应,又衔接配套、链条完备,做到讲纪律、立规矩、监察处理不缺位不断档,真正管用见效。要建立党内法规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性循环。

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首要是严明政治纪律,统一意志,凝聚力量

纲举而目张。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障。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当前,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能够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但是也存在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现象。有的理想信念不坚定,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有的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把精力浪费在结党营私、谋权升官上;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阳奉阴违,等等。诸多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一再证明,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会对党造成严重危害,污染政治生态、动摇执政根基。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根本、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始终保持绝对忠诚;严格遵守党章,以党章为镜,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永远坚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关键是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纪无特权,执纪无例外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纪律的生命力在于不折不扣地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人人平等。如果有了好的制度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就会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如果遵纪有特权、执纪有例外,势必会造成特权现象滋生蔓延,形成离散力,破坏党的团结,损害党的战斗力。因此,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既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又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决纠正“一阵风”“差不多”等错误思想,坚决杜绝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严明党的纪律,必须强化严格执纪,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摒弃执纪“情绪化”“随意化”倾向,坚决杜绝弹性执纪,以健全的纪律制度、刚性的执纪规范管人管事。

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使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要创新理念,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强化责任追究,明晰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带头遵纪守法。

责任编辑:孙明霞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