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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政策体系

2017-02-13 10:25:02 来源:学习时报

只有健全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政策体系,才能实现各项支农政策的系统整合,增强各项政策之间的衔接性、灵活性、实效性,确保各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前提。实践证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能更好地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规模化效益。因此,科学制定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政策尤为关键。一是要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确权登记技术培训和指导,坚持内业外业相结合,健全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程序、步骤和要求确地到户,全面消除农民尤其是外出务工农民的流转顾虑,激发土地流转动力。二是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各级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各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协调、纠纷调处机制和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促进土地规范、有序、安全流转。鼓励和支持土地在公开市场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稳定流转关系,促进土地连片集中。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适度的财政扶持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基本保障。政府应严格按照《农业法》的规定和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确保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稳步增加,加大财税支持、经济补贴、技术指导和风险控制,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一是各级财政应重视通过财政投资项目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等建设力度。二是加大农业专项资金投入整合力度,集中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扶持粮食生产、畜禽养殖、农机服务等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完善基础设施,引进优良品种,开展试验示范,推进集约化经营。三是各级财政新增资金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重点支持粮食增产集成技术研究、防灾减灾关键技术应用、社会化服务组织补贴等,涉农财政贴息贷款要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家畜养殖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金融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建设的血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生产资料购置到后期经营管理等环节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一是完善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制度。落实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定向费用补贴、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促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惠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各类金融经营机构的协作配合,共同开展金融支农试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以及无抵押信贷试点,切实解决“贷款难”问题。二是完善涉农信贷审批机制,创新涉农抵(质)押信贷担保方式,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纳入信用等级评定范围,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发展资金互助社、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金融组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融资担保服务。三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财政对新型经营主体的保费补贴比例。创新粮食生产保险方式,加快研究探索种粮目标收益保险,逐步实现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愿保尽保。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等,不断创新农业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高素质的农业劳动力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源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支柱。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可以提升农业专业化主体水平,提升其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是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能力的关键。一是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教育、扶贫等部门教育培训资源,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培训,开展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品牌化培育等培训。二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技校、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合作,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弹性安排培训内容、形式和场地,提高培训效率。鼓励涉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和创业,引导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鼓励企业培养自己的科技队伍,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水平。

农业科技政策的落实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持续发展的保障。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加快科技创新,增强农业发展动能,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一要实行“专家领军、专业融合、联合攻关”的农业科研机制,组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及科研院所联盟,开展转型升级重大技术的研发。二要加快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建立主导产业区域性集成技术示范区,集中展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益诱导”的作用,筛选整合一批提升各类主导产业的集成技术,推行“专业指导,社会化服务实施,新型市场主体承载”的农业技术推广新机制,加快实用技术推广步伐。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打通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三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园区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利益联动机制,形成科技创新的合力,满足农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不同需求,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责任编辑:孙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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