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小荣:保护产权是依法治国重要标尺

2016-11-21 09:14:56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孙明霞
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将于近期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文件从11个方面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进行了全面部署。

    依法保护财产权,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激励和动员全体社会成员融入创新创业的大潮之中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近期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文件从11个方面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进行了全面部署。《意见》的出台,必将增强人民群众的财富安全感,增强各类主体创新创业的动力,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一个人拥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占有、使用和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是其享有自由、尊严和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其实现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正因如此,保护公民财产权成为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准则,也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尺。

    加强产权保护,除了不断完善制度,还需要执法理念、执法标准和执法方式的调整与转变。

    保护财产权,首先要恪守物权法定原则。一切个人拥有的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即应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非法侵犯和剥夺。在法治社会,一切产权的变动、限制和剥夺,都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来完成。如果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征用公民、法人的财产,除应严格限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和支付公平合理的补偿,还应当赋予公民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保护财产权,要尊重契约自由原则。契约自由可以确保财产交换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还可以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是实现个人财富增值的重要手段。在执法活动和司法实践中,要恪守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边界,不能将公权力凌驾于私法自治之上,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更替作为政府违约、毁约的抗辩理由,随意否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导致公民依法享有的合同权利无法实现。

    保护财产权,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也是构建国际经济秩序的战略制高点。我们只有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充分保护产权人依法享有的独占和垄断的专有权利,才能为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分已定,人虽鄙,不争。”保护财产权,必须建立和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产权归属确认体系。在执法实践中,有的案件未经人民法院终局裁判,产权存在重大争议,罪与非罪尚未确定,何为“赃物”尚未确认,涉案财物就被执法机关提前拍卖处理,导致终审判决后财产无法回转和返还。有的随意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等强制措施,未给企业正常经营或“起死回生”留下必要空间和机会。因此,建立以人民法院终局裁判来确定财产所有权最终归属的解纷体系,是依法治国背景下保护财产权的必然要求。

    保护财产权,单靠法律规范难以实现,还必须在全社会培养和树立正确的财富观。一切经过合法方式获得的财富都应当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一个人依法拥有的财富越多,向国家交纳的税收越多,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就越大,理应获得全社会的普遍尊重。只有在全社会培养和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才能激发创造财富、造福社会的热情。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让一切财富的聚集、物权的变动、契约的履行变得更加公开透明,堵塞一切权力寻租、坑蒙拐骗、制假售假的漏洞,才能最终形成“以创造为荣、为财富点赞”的良好社会环境。

    (作者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相关新闻

重庆获批全国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份

2016-11-17 23:07:20

记者17日从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致函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为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并提出了相应要求和支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商标民事侵权最高赔偿判决

2016-11-18 22:16:23

1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消息,在一起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1000万元。

辛集市不动产权首批证书发放

2016-11-16 08:22:57

日前,辛集市举行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辛集市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河北拓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拿到了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