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才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激烈的竞争中,惟改革创新者胜。而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补齐河北创新短板,使我省加快迈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必须在协同创新的大格局中优化配置创新型科技人才资源,使创新型科技人才的供给与需求相适应,结构与功能相协调,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作用。
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向协同创新共同体聚集。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必须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向协同创新共同体聚集,使其在协同创新中创造更高价值,实现更高效能。
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布局,重组京津冀区域创新型科技人才资源,助推四大主体功能区实现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创新驱动发展。以梯次推进一批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契机,实现对京津人才资源的吸纳,发挥集群效应。充分利用京津在区域创新体系成熟阶段的溢出效应,将其优势人才资源所产生的正效应和积极影响逐步转移扩散到我省。通过加快建设石保廊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京津冀国家大数据改革综合试验区等,搭建高水平创新资源平台。建立完善联通京津、贯通各市、覆盖全省的“三中心”(技术交易、技术转移、创业培训)、“两平台”(科技金融、科技资源共享),促进京津冀科技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实施积极的财税、金融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政策协同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用政策优势和载体平台汇聚创新型科技人才,使人才结构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相适应。
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向企业聚集。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创新型科技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是人才集聚的“磁场”。创新型科技人才与企业结合、向企业聚集,才能不断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进而提升我省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为此,要大力支持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增加其数量。充分利用当前我省加大开发区建设的契机,建设大批人才密集、要素聚集、成果富集、特色鲜明的创新型科技园区,为科技人才发挥聪明才智提供有效平台。通过政策协调和机制创新,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80%的研发投入出自企业、80%的研发机构建在企业、80%的发明专利源自企业、80%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的目标,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向企业集中。
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向产业聚集。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是我省当前的重要任务。完成这一任务,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创新型科技人才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要围绕省委提出的布局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大智移云”引领计划、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等,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科技人才,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尽快形成产业链的高端优势。努力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创新更加灵活的人才发展机制,吸引大批产业领军人才、带成果带技术带专利的创新团队及创业导师来河北发展。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断完善科技人才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保证产业本身对人才的聚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