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科学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始终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确保党规党纪落地生根。
一、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保证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纪律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新形势下,面对“四种考验”、“四种危险”,全面从严治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仍然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准则》和《条例》既传承了90多年来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又借鉴了一些国家和地区政党兴替的经验教训,既为党员干部树立起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深悟透、把握实质,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之“钙”,“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准则》以“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在深学中修身立志,在“补钙”中强筋壮骨。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融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中,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上,体现到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体现到对分管方面的管理上,体现到严格要求自己上,努力成为“三严三实”的表率。
要坚守党章党规党纪“底线”。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条例》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细化,开列负面清单,以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我省下发深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通知,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等活动,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准则》校正自己的思想行为,用《条例》警醒自己不越雷池半步,做到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
二、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准则》和《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责任落实促进纪律执行,在思想认识、忠诚干净、责任担当上紧跟中央部署,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要强化责任体系的推动作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实践出发,修订完善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形成了全方位、更严密的责任体系。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得更严更实、更深更细,我省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意见,并就责任考核、主体责任约谈、述责述廉等出台了“三个办法”,积极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严密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把贯彻两项法规作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干部考核、约谈、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确保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纪律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要强化“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准则》和《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内在统一性。省委常委会带头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表率”要求,明确提出“六个坚持”、“九个不要”,带动各级领导班子主动对标定位,着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领导班子。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带头维护《准则》、《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级做给一级看,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
要强化追责问责的约束作用。责任追究是管党治党的利器。《条例》首次增加了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纪律处分条款,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我省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狠抓一批责任追究典型,2015年问责了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政领导干部166人(次),并对主要负责人因违法乱纪被立案查处的地方和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要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决开展“一案双查”,以“不落实之事”倒查追究“不落实之人”,真正使责任规定成为硬约束、铁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