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敬照)“目前小学招生时只招收在8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导致很多差一两个月甚至几天就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不在幼儿园‘复读’一年。”省政协委员、沧州师范学院教授吕铁元建议,适当调整我省小学生入学年龄规定,解决幼儿园“复读”现象。
吕铁元委员建议,把现行小学生入学年龄规定修改为“入学年-出生年=6”,也就是说12月31日之前满6周岁即可。这样入学年龄规定只是4个月的调整,同年入学的儿童年龄区间是5岁8个月至6岁8个月。不管是1月1日出生的,还是12月31日出生的,9月1日上学时,都是老百姓习惯上认为的6岁,不会引起家长和小朋友之间的心理不平衡,且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