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涉及不同的利益群体,同时,群众期待水涨船高,对公平的更高诉求、对环境的更高追求、对生活的更高企求,这些“发展起来以后”的新期待在2015年有了回应:养老金并轨、取消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取消暂住证……即将过去的2015年,多项民生新规出台,回应了民生诉求,保障了的人民权益。我们梳理了2015年出台施行的民生新规,看看你有多少获得感。
一、养老金并轨
国务院1月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公布,标志着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体制外”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结束“双轨制”有助于弥补养老金缺口、缩小制度内外的差距,有利于人才的优化配置,促进了各群体间的权利公平,增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取消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如果把档案管理作为政府部门的一项公益行为,不仅斩断了收取档案管理费的利益链条,更彰显了依法治国的主旋律,是党政部门不断规范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强化国家治国理政体系,健全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应有之义。档案是伴随和见证一个人成长的个人历史,建立档案管理的公益化机制,不仅正是当前社会管理的需要,而且是广大国民的殷切期盼,如此的政策得民心而强国政,来的正当时。
三、重典治霾
新的《环境保护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环境保护法》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法之一。其创新设计了“按日计罚”,并赋予环保执法人员查封、扣押的权力,环保部门可对超标或超总量的行为直接限产或停产。除强化环保处罚外,对未批先建、无证排污等四类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治安拘留。因政府部门存在的多种违法行为而造成环境出现严重后果,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治霾问题关乎公众的生命健康权,关乎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长久大计,治霾须用重典,同时及时出台法规或司法解释,以制度保障公众权益,切实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