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构建创业生态的认识误区

来源:人民日报  2015-12-08 10:45:29  责任编辑:孙明霞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快速发展,创业活动已从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单枪匹马”发展为创业者及企业、金融机构、大学和科研机构、中介组织、政府等多主体“群策群力”。新形势下,构建良好创业生态成为提高创业活动质量的重要保障。

    在当前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下,很多地方都在积极优化创业生态,但一些地方对创业生态的认识还存在误区。这突出表现在注重打造创业生态的硬件或“外壳”,而忽略了激发其内在活力和生命力。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过度强调政府作用,忽视市场作用。为鼓励创业,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诸如政府全额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创业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对于降低创业成本、鼓励创业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有些措施在鼓励缺少资源和经验者创业的同时,相对提高了已有企业获取资源的难度,也相对弱化了对金融机构、大型企业、高校等主体的市场激励,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制约着通过市场机制筛选出高质量、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

    生搬硬套所谓的成功模式。应当认识到,创业生态的构建和发展必须根植于当地历史文化和体制机制条件。缺少对本地环境的深刻理解,简单照搬所谓成功模式,不但难以孕育高质量的创业企业,还会丢失本地传统优势,浪费社会资源,制造创业“泡沫”。

    忽视主体多样性。只有主体多样才能构成创业生态,进而产生交互影响和价值放大效应。在优化创业生态中,应鼓励各类组织共同发展。只有企业、金融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介组织、政府等各类主体都充分发挥功能,才能实现“生态系统”的繁荣和发展。应允许各种规模企业共存。健康的创业生态不应是小微企业“独步天下”,“鲇鱼效应”会让创业企业更富创新活力与成长性。应允许多类行业企业共存。一些园区过度强调产业特色,忽视了很多高成长性的创业都得益于多产业及相关知识的交汇和融合。创业生态应为“跨界”创造有利条件。

    相关政策和制度致力于鼓励潜在创业者进入,但对于退出机制没有给予足够关注,缺少“生态平衡”考量。当创业生态处于形成阶段时,应着重鼓励主体大量进入;而当创业生态的结构和功能基本稳定后,就必须考虑建立退出机制、畅通退出渠道,让资本、创业者能够顺利退出。否则,就会积累大量“僵尸”企业,导致创业生态逐渐失去活力。

    针对这些问题,构建良好创业生态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基础上推进创业生态建设。政府应从公共服务提供、制度完善与执行两个方面发挥作用,而不应过多干预市场。出台创业政策之前,应考虑各类市场主体的反应、政策对市场机制的替代以及政策执行的可持续性。二是注重培育创业主体的多样性、产业形态的多样性、企业规模的多样性。三是从“共生、共创、共赢”的角度助推创业生态发展。创业政策可以“帮小扶弱”,但应避免“扶弱凌强”,重点应放在激发活力上,让创业主体在自身利益最大化和促进生态繁荣之间寻求平衡,理解“共生”、寻求“共创”、达到“共赢”。四是构建便捷、低成本的退出机制,营造宽容失败的制度和文化,让跃跃欲试的创业者不因畏惧失败而裹足不前,让低效维持生存的企业能够体面关闭,让纠结于“放弃还是继续”的创业者作出理性选择。

    (作者为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相关新闻

张北新添12.9万亩绿色生态屏障

2015-12-07 17:22:53

今年以来,张北广建防护林,密织生态网,新添绿网12.9万亩,为首都构筑起强大绿色生态屏障。张北把生态涵养功能区纵深延伸,按照“一心两带三网多点”的造林规划,广建防护林,投资7020万元实施了8.5万亩工程,完成二台地局子、郝家营乡林场、海流图乌土沟、大河乡乱石山等地植绿造林。

冀州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和生态家园

2015-12-07 16:58:16

衡水市冀州牢固树立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衡水湖片区作为一个大景区,按照“一体规划、逐户翻建、打造景区、植入产业”的模式对衡水湖片区内的乡村进行整体改造,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和生态家园。

衡水湖冬日生态环境适宜 大批候鸟变“留鸟”

2015-12-07 11:43:37

近日,在衡水湖水域,成群的白骨顶鸡、红嘴鸥以及类、野鸭类等冬候鸟没有南迁,而是在湖中扎堆觅食嬉戏。

生态造地+现代农业园区 河北开创山区综合开发新路

2015-12-06 08:39:54

近日,省政府与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按照“生态造地+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思路,共同推进山区开发,在太行山区开展生态造地、现代农业园区投资、农业扶贫、互联网农业创新、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开创山区综合开发新路。

相关搜索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314081840。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