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对于保持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的重要意义
首先,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宏观而言,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一是以法律形式巩固市场经济改革重要成果,为经济主体提供明确、稳定的预期,为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以民主、透明的法定程序汇集民意、聚集民智、凝聚共识,消除制度障碍、破除部门利益,找到“最大公约数”,提升改革的科学性、稳定性、有序性、持续性,为科学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三是通过法治构建市场经济运行所需要的环境和氛围,确保市场经济持续良好运行,为科学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微观而言,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就是要通过完善市场经济法治体系,明确主体地位、明晰权利界定、便利交易运行、规范交易行为、提供法律救济,为市场机制运行提供制度基础,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具体保障。第一,完善主体制度,保护市场竞争。践行市场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通过完善主体及其准入制度,强化平等地位、清除差别待遇、减少市场壁垒,充分释放各类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避免形成妨碍公平竞争的特殊利益集团,鼓励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第二,完善权利制度,激发市场活力。产权是市场交易的前提,法律是确权护权的依据。法治不行,产权不定,交易不畅,市场焉存?只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权利得到确认和保护,创新才会蔚然成风,经济才能充沛活力。第三,完善交易制度,推动市场繁荣。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交易制度的形成与完善,为市场提供了清楚明确、公开稳定、反复适用的法定交易指引、流程和模板,节省了大量信息成本和谈判成本,可极大便利交易运行,推动市场繁荣。第四,完善信用制度,规范市场行为。通过法律原则、具体规定系统化地保护诚信、惩戒欺诈,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法律制度体系,才可有力规范市场行为,防止“逆向选择”,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第五,完善救济制度,维护市场稳定。缺乏救济的权利是虚假的权利。便捷、有力的法律救济可以有效保护交易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使人们形成对市场和法律的内心信任,确保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