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化体制改革新的里程碑
日前,中办、国办正式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的意义和亮点何在?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正视文化产品的特殊性
5500字的《意见》,直指一个中心——“社会效益”,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齐勇峰看来,这个《意见》的最大特点是具有“问题导向”,开篇就直指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有文化企业改革还没有到位,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现象时有出现;国有资本运行效率还不够高,内部经营管理问题比较多,知名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比较少;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两个效益相统一的环境条件需要进一步优化。的确,现实中少数文化企业“走偏”了,产品低俗,却靠包装和炒作取得了效益,可能短期有些收益,但扭曲了文化的价值取向,污染了文化产品的应有品质。
《意见》就要向这些问题“开战”,防止文化企业“走偏”。齐勇峰说,这个《意见》和中央政治局刚刚通过的《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相呼应,都强调文化企业生产的是精神文化产品,应围绕“精神”二字做文章,承担起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的崇高使命。
“无形的文化产品,作用于人的精神,能激发正能量,形成社会和谐的红利。”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指出,和其他产业只有市场和政府两种力量的调节不同,在文化产业还有第三种力量的调节,那就是道德力量。在文化市场上,只有市场调节没有道德力量调节与此配合,市场调节容易走偏锋。政府调节如果没有道德力量调节相配合,调节力量是有限的,所以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把道德力量调节放在重要的地位。
而“双效统一”的这个意见,就进一步强调了社会效益,是注重道德力量调节的表现。这个《意见》将是文化体制改革中又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与十多年来的文化体制改革一脉相承,继续将文化体制改革推向纵深,回答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文化企业怎样能活得好、行得正、走得远,怎样继续去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