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确把握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条例提出“派出党组织要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研究并决定成果运用”、“实行巡视情况双反馈”、“规定整改情况双报告”、“赋予巡视机构督办职责”等硬性要求,对问题线索移交、整改情况反馈等重点环节进行了明确,在机制上倒逼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利于防止巡视时“雨过地皮湿”、巡视后“风吹地皮干”,确保巡视真正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纪律审查的前哨。
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巡视工作
全面贯彻执行条例,是对每一名巡视干部的基本要求,更是巡视干部的政治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聚焦问题。要树立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始终把聚焦发现问题贯穿巡视工作的每个环节。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小官巨腐”,准确出击,“老虎”“苍蝇”一起打。
(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贯穿巡视工作始终,“抓早抓小抓苗头”,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要坚持边巡边查、立行立改,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让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让违法乱纪成为极少数。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主动发现移交,提出处理建议。
(三)坚持创新方式方法。要在严格依规依纪巡视的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创新发展。综合运用条例赋予的方式权限,见微知著、由表及里,精准发力,使针对性更强、震慑力更大。
(四)坚持用好巡视成果。要放大巡视效应,把成果运用作为根本落脚点。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盯紧盯死,确保整改到位。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强化督导调度,确保查深查实查透。对普遍性问题,既要严肃处理、大力解决,更要刨根问底、追根溯源,善于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查找原因,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打铁还需自身硬”。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干部队伍。每名巡视干部都要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条例来指导和规范巡视实践,让铁规发力,让制度生威,真正发挥巡视利剑作用。